咪唑斯汀
通用名稱:咪唑斯汀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043
生產企業: 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或12歲以上的兒童所患的蕁麻疹等皮膚過敏癥狀、季節性過敏性鼻炎(花粉癥)及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咪唑斯汀。 |
蒼術、陳皮、厚樸(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廣藿香油、紫蘇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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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北京嘉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太極集團重慶涪陵制藥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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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20043 |
國藥準字Z50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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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用于成人或12歲以上的兒童所患的蕁麻疹等皮膚過敏癥狀、季節性過敏性鼻炎(花粉癥)及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
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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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咪唑斯汀緩釋片: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歲以上兒童:每日1次,每次10mg。或遵醫囑服用。本品為緩釋薄膜衣片,不能掰開服用。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時搖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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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藥禁用于下列情況: 1、對本品任何一種成份過敏。 2、嚴重的肝功能損害。 3、與咪唑類抗真菌藥(全身用藥)或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合用。 4、與已知可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合用,如I類和Ⅲ類抗心律失常藥。 5、暈厥病史。 6、嚴重的心臟病或有心律失常(心動過緩、心律不齊或心動過速)病史。 7、明顯或可疑QT間期延長或電解質失衡.特別是低血鉀。 8、嚴重心動過緩。 |
本品可能引起惡心、嘔吐、皮疹、瘙癢、頭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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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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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成人或12歲以上的兒童所患的蕁麻疹等皮膚過敏癥狀、季節性過敏性鼻炎(花粉癥)及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
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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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藥可能會使個別患者產生不良反應,根據頻率由高至低依次為: 1、常見:腹瀉、腹痛(包括消化不良)、口干、頭痛、頭暈、惡心、困意和乏力(通常為一過性的)、食欲增加并伴有體重增加。 2、偶見:低血壓、心動過速、心悸、焦慮、抑郁、肝酶升高、關節痛、肌痛。 3、極個別病例:迷走神經異常(可能引起暈厥)、白細胞計數降低。 4、十分罕見:血管迷走神經發作、低中性粒細胞計數、過敏反應包括速發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全身性皮疹、蕁麻疹、瘙癢和低血壓。 5、有支氣管痙攣以及哮喘加重的報道。但考慮到治療人群中哮喘的發生率較高,因此尚不能確定與咪唑斯汀的相關性。 6、與某些抗組胺藥物合用時,曾觀察到QT間期延長的現象,這會增加高危人群發生嚴重心律失常的風險。 7、極罕見血糖或電解質水平的輕微變化,即使在健康人中發生此類輕微變化,其臨床意義也不清楚。對于高危患者(特別是糖尿病、懷疑有電解質失衡和心律失常的患者),應對適當指標進行定期監測。 8、由于本品含有蓖麻油,可能會引起消化道不適,如惡心、嘔吐和腹痛。治療期間如出現不良反應請與醫生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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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在個別病例中觀察到,咪唑斯汀具有輕微的延長QT間期的可能性,該延長作用的程度適度,不伴隨心臟節律紊亂。 2、如有心臟病、心源性不適或心悸病史,用藥前請征求醫生的意見。 3、大多數服用咪唑斯汀的患者可以駕駛或完成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但為了識別個體是否對藥物特殊敏感,建議在駕駛和進行復雜工作之前對個體進行評估。 4、如有疑問,請向醫生或藥師咨詢。 5、置于兒童不易拿到處。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妊娠孕婦使用瞇咪斯汀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動物試驗未顯示咪唑斯汀在妊娠期、圍產期及產后期對胚胎或胎仔的發育有直接或間接的毒性。目前尚無孕婦使用咪唑斯汀的有關致畸性和胎兒毒性的充分資料,但和其它藥物一樣,孕期尤其前三個月不建議使用。 (2)尚缺乏用藥后咪唑斯汀在母乳中濃度的資料,因此不建議在哺乳期使用。 7、兒童用藥:尚無12歲以下兒童用藥方面的資料。 8、老年用藥:老年患者用藥同成人。老年患者可能對咪唑斯汀潛在的鎮靜作用和對心臟復極化作用較為敏感。 9、藥物過量:發生藥物過量時,建議在用常規方法清除未吸收藥物的同時,進行至少24小時的包括心臟監測(QT間期和心率)在內的全面癥狀監護。對腎功能損害患者研究的結果表明,血液透析不會增加藥物的清除。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飲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