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177
生產企業: 北京悅康凱悅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療手癬、足癬、股癬、體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鹽酸特比萘芬0.15克,輔料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鈉、三乙醇胺。 |
本品活性成份為鹽酸伐昔洛韋。輔料為:微晶纖維素、羧甲淀粉鈉、二氧化硅、聚維酮K30、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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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北京悅康凱悅制藥有限公司 |
湖南威特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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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113177 |
國藥準字H2010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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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治療手癬、足癬、股癬、體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11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復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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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該藥品適量涂敷于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癬、足癬、花斑癬連續用藥4-6周。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連續服藥10日。單純皰疹連續服藥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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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抗真菌藥物可能導致皮膚刺激、紅斑、瘙癢、燒灼感等局部反應。 |
偶有頭暈、頭痛、關節痛、惡心、嘔吐、腹瀉、胃部不適、食欲減退、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皮膚瘙癢等,長程給藥偶見痤瘡、失眠、月經紊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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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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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阿昔洛韋能通過胎盤,孕婦用藥需權衡利弊。阿昔洛韋在乳汁中的濃度為血藥濃度的0.6~4.1倍,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由于生理性腎功能的衰退,本品劑量與用藥間期需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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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療手癬、足癬、股癬、體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11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復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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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
注意事項 |
使用抗真菌藥物可能導致皮膚刺激、紅斑、瘙癢、燒灼感等局部反應。 |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需根據肌酐清除率校正劑量。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后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本品后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于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癥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服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韋在腎小管內沉淀。 7.-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韋的血藥濃度減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應補給一次劑量。 8.生殖器復發性皰疹感染以間歇短程療法給藥有效。生殖器復發性皰疹的長程療法也不應超過6個月。 9.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