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振口服液
通用名稱:金振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0970018
生產企業: 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兒急性支氣管炎符合痰熱咳嗽者,表現為發熱、咳嗽、咳吐黃痰、咳吐不爽、舌質紅、苔黃膩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平貝母、大黃、黃芩、生石膏、人工牛黃、甘草等。 |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黃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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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江蘇康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福藥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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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10970018 |
國藥準字H3502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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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清熱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兒急性支氣管炎符合痰熱咳嗽者,表現為發熱、咳嗽、咳吐黃痰、咳吐不爽、舌質紅、苔黃膩等。 |
適用于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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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6個月~1歲,一次5毫升,一日3次;2歲~3歲,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歲~7歲,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歲~14歲,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療程5~7天,或遵醫囑。 |
溫開水沖服,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2~3歲12~14公斤0.5~1袋/次;4~6歲16~20公斤1~1.5袋/次;7~9歲22~26公斤1.5~2袋/次;10~12歲28~32公斤2~2.5袋/次;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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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風寒咳嗽或體虛久咳者忌服。 |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新生兒或早產兒禁用。3.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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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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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熱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兒急性支氣管炎符合痰熱咳嗽者,表現為發熱、咳嗽、咳吐黃痰、咳吐不爽、舌質紅、苔黃膩等。 |
適用于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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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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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脾胃虛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風寒閉肺、內傷久咳者不適用。6.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
1.用藥3-7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3.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4.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