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芬(注射用頭孢曲松鈉)
通用名稱:羅氏芬(注射用頭孢曲松鈉)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83037
生產企業: 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血癥,腦膜炎,萊姆病,腹膜炎,肺炎,淋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曲松鈉。其化學名為:[6R-[6a,7b(Z)]]-3-[[1,2,5,6-四氫-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亞氨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二鈉鹽三倍半水合物。 |
地黃、山藥、酒萸肉、茯苓、牡丹皮、澤瀉、桂枝、附子(炙)、牛膝(去頭)、鹽車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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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仁堂制藥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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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0983037 |
國藥準字Z1202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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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血癥,腦膜炎,萊姆病,腹膜炎,肺炎,淋病 |
溫補腎陽、化氣行水。用于腎虛水腫,腰膝酸軟,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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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標準劑量: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羅氏芬的通常劑量是1~2克,每日一次(每24小時)。 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劑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新生兒、嬰兒及12歲以下兒童:建議以下劑量每日使用一次。 新生兒(14天以下)每日劑量為按體重20~50毫克/千克,不超過50毫克/千克,無需區分早產兒及足月嬰兒。 嬰兒及兒童(15天至12歲)每日劑量按體重20~80毫克/千克。 體重50千克或以 |
口服。一次4~5g(20~2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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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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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兒童注意事項:新生兒(出生體重小于2kg者)的用藥安全尚未確定。有黃疸的新生兒或有黃疸嚴重傾向的新生兒應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用頭孢菌素類雖尚未見發生問題的報告,其應用仍須權衡利弊。老人注意事項:除非老年患者虛弱、營養不良或有重度腎功能損害時,老年人應用頭孢曲松一般不需調整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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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血癥,腦膜炎,萊姆病,腹膜炎,肺炎,淋病 |
溫補腎陽、化氣行水。用于腎虛水腫,腰膝酸軟,小便不利,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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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
注意事項 |
警惕:與其他頭孢類抗生素一樣,盡管已獲得病人的全部病史,但亦不排除過敏性休克之可能性,過敏性休克需要緊急處理。包括頭孢曲松在內的幾乎所有的抗菌素都曾有發生偽膜性腸炎的報道,所以,對使用抗菌素的腹瀉病人考慮到這一診斷是非常重要的。與其他抗生素一樣,也可能會遇到羅氏芬不敏感的嚴重感染。通常繼發于使用超過所推薦的標準劑量之后,膽囊超聲圖會誤診為膽囊結石之陰影。這些會隨著羅氏芬治療的結束或中止用藥而消失,陰影是由于頭孢曲松鈣鹽沉積所致。極少的情況下以上檢查所見會伴有癥狀,對這些伴有癥狀的病人,建議進行保守的非手術 |
1.孕婦忌服;2.忌食生冷食物;3.不宜與感冒藥同時服用;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等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服用后如出現頭暈、心悸、失眠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