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斯福(雙氯芬酸鉀凝膠)
通用名稱:畢斯福(雙氯芬酸鉀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385
生產企業: 太極集團·四川天誠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各種急性骨骼肌損傷的急慢軟組織(肌肉、韌帶、筋膜)扭傷、挫傷,以及肌肉勞損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種關節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雙氯芬酸鉀。 |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化學名稱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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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太極集團·四川天誠制藥有限公司 |
廣州白云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藥總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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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20385 |
國藥準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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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各種急性骨骼肌損傷的急慢軟組織(肌肉、韌帶、筋膜)扭傷、挫傷,以及肌肉勞損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種關節痛。 |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于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后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癥狀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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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處大小,使用本品適量,輕輕揉搓,一日3-4次,12歲以下小兒用量請咨詢醫師。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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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熱、胃痛及胃腸道障礙,但癥狀都很輕微、短暫,很少需要中斷治療。極少情況下,患者服用后出現過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現上述癥狀,也須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一樣,可能產生頭暈、思睡、胃潰瘍或胃腸出血及史蒂文斯-約翰遜(Stevens-Johnson)綜合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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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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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無實驗證實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尚未證實本品是否通過母乳排泄,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兒童用藥: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可根據情況適當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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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種急性骨骼肌損傷的急慢軟組織(肌肉、韌帶、筋膜)扭傷、挫傷,以及肌肉勞損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種關節痛。 |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于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后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癥狀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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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偶可出現局部不良反應如過敏性或非過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膚發紅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導致全身不良反應的情況少見,較大面的面積長期使用,則可能出現過敏應(如哮喘發作、血管神經性水腫、光敏反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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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由于局部應用也可全部吸收,故應避免長期大面積使用;2.肝、腎功能損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婦女使用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3.禁用于破損皮膚或感染性創口;4.本品僅供外用,禁止接觸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6.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7.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3.嚴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與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同時使用;6.定期監測肝腎功能;7.出現胃腸道不適時及時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