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酚糖漿的用藥量是多少?一個療程多久?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的用藥量需要根據患者的年齡、體重和具體病情來確定。兒童和成人的用藥劑量有所不同,兒童一般按體重計算劑量,成人則根據體重和癥狀來調整。
對乙酰氨基酚糖漿的用藥劑量通常遵循醫囑,兒童可能每4至6小時給予10至15毫克/千克體重的劑量,而成人則可能每4至6小時給予500至1000毫克。療程的長短取決于病情的嚴重程度和治療反應,對于普通感冒引起的發熱和疼痛,可能需要連續用藥幾天至一周。重要的是,患者不應超過推薦劑量,以避免潛在的肝臟損害。
在用藥期間,應遵循醫生的指導,不要自行增加劑量或延長療程。如果癥狀沒有改善或者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