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斷乙肝該不該停藥?乙肝抗病毒治療停藥標準說明
具體而言,E抗原陽性患者通常被稱為大三陽性患者。口服抗病毒藥物在達到正常肝功能雙重標準的基礎上,至少服用三年。若連續復查肝功能穩定,DNA而且E抗原轉陰,再延長療程至少一年即可考慮停藥。對小三陽病人或E抗原陰性病人,要求更嚴格,表面抗原轉陰,DNA轉陰,達到這兩個轉陰后再繼續服藥一年半以上,可考慮停藥。乙肝病毒雙標DNA轉陰和E抗原轉陰,甚至E抗原血清轉換,通常稱為大三陽轉小三陽,達到這兩個條件稱為雙重標準。
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停藥標準規定,在肝功能恢復的基礎上,主要是在丙烯酸轉氨酶復查的基礎上達到雙重標準。需要注意兩點,一是所有患者停止服用抗病毒藥物后,每3-6個月密切監測肝炎的相關指標,防止病毒反彈或復發。第二,上述指標只是合格的標準服藥時間越長,停藥越晚,停藥后病毒反彈的可能性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