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能引起不同肝損害的藥物種類繁多,約200種以上,其中有非類固醇解熱鎮痛藥物如醋氨酚,肌松藥,麻醉藥,抗驚厥藥,抗生素,抗真菌藥和抗寄生蟲藥,抗結核藥,抗癌藥和免疫抑制藥,激素類藥,口服降糖藥,抗甲狀腺素藥,H2-受體阻滯劑,精神病治療藥等等,據統計,藥物性肝損害的患者,約占所有藥物反應病例的10%~15%,其發生率僅次于皮膚粘膜損害和藥物熱。
藥物引起損害可分為可預測性(通常是劑量相關性)和非預測性(或特異體質,常與劑量無關),可預測性損害可復制動物模型,常損傷到肝小葉某些特定部位,由于與劑量有關,因而稱這類藥物為直接肝毒性藥物,非預測性損傷常為彌漫性,推測是藥物的過敏反應,免疫機制是肝細胞損傷的直接原因,非預測性損傷不能復制相應的動物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