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疾病病因
1.內因:
皮膚做為人體的第一道生理防線和最大的器官,時刻參與著機體的功能活動,維持著機體和自然環境的對立統一,機體的任何異常情況也可以在皮膚表面,反映出來。 例如:銀屑病、牛皮癬、白癜風、過敏性癢疹、紅斑狼瘡、內臟癌腫的皮膚表現等等,既是與細胞分裂異常、致病微生物感染及其產生的毒素、機體代謝紊亂、免疫功能失衡、內分泌紊亂、自由基毒素代謝障礙,甚至與精神、神經系統的病理變化有著間接或直接的關系。占比30%
2.外因:
機械性(25%):如胼胝、磨擦紅斑、外傷等。
物理性外因(25%):如凍瘡、燙傷、曬班、射線皮炎等。
化學性外因(15%):大多數接觸性皮炎都是接觸化學物質、如染料、化工原料等引起的。
其他因素(5%):年齡,性別,職業,季節,環境,生活習慣等因素亦與皮膚病發生有一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