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經系統檢查
神經系統檢查是為了判斷神經系統有無損害及損害的部位和程度,即解決病變的“定位”診斷。
檢查應按一定順序,并注意和一般體檢結合進行。通常先查顱神經,包括其運動、感覺、反射和植物神經各個功能;然后依次查上肢和下肢的運動系統和反射,最后查感覺和植物神經系統。
檢查亦應根據病史和初步觀察所見,有所側重、尤其在危重傷病員的檢查時,更為重要。此外,意識、失語、失用、失認等大腦皮層功能障礙,也屬于神經系統檢查的范疇。
2.肌電圖
肌電圖是通過肌電對疾病進行輔助檢查的一種手段。應用電子學儀器記錄肌肉靜止或收縮時的電活動,及應用電刺激檢查神經、肌肉興奮及傳導功能的方法。英文簡稱EMG。通過此檢查可以確定周圍神經、神經元、神經肌肉接頭及肌肉本身的功能狀態。
3.拇指小指尖相對試驗
拇指小指尖相對試驗是拇指對掌試驗的核對試驗。試驗反映拇指的對掌功能障礙,主要見于正中神經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