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肌肉、皮膚癥狀為主,
兩者未必平行,肌肉以軀干、四肢為主,常伴有疼痛,皮膚損害主要出現頭皮、四肢、軀干對稱性出現水腫性紅斑,全身癥狀可有發燒、關節痛及不同臟器損害。
2.精神障礙
(1)精神癥狀的非特異性:
(2)一般起病較急者,以急性器質性精神障礙(意識障礙綜合征)為主,多發生在軀體病高峰期;慢性起病及疾病早期及恢復期往往以腦衰弱綜合征為主;在疾病晚期可出現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以人格改變或智能障礙為其特征。
(3)精神障礙與原發軀體疾病——多發性肌炎在程度上常呈平行關系,其臨床表現也隨原發病的嚴重程度變化而轉變,可由一種狀態轉變為另一種狀態。各類精神障礙常反復,交織出現,錯綜復雜。本病伴發精神障礙較少見。但有報道可出現抑郁狀態、幻覺或妄想狀態、精神分裂樣精神病、意識障礙(大多為朦朧狀態),有時為譫妄狀態。
3.神經癥狀
以神經炎最為多見。也可有癲癇樣發作,其他可見痙攣發作、視盤水腫、吞咽困難、病理反射等中樞神經癥狀,可能與伴發的腦血管病變有關。
1.)有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病變的依據。
2.)精神癥狀的出現與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的進展有時間上的聯系。一般原發病在先,精神癥狀發生在其后,但有些原發病的早期難以發現,比較隱蔽,或未能引起注意,而造成了精神癥狀出現在先的假象。
3.)精神癥狀常隨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的緩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劇而惡化。
4.)精神癥狀不能歸因于其他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