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Ⅱ、Ⅲ型脊髓血管畸形一般治療
第Ⅱ、Ⅲ型脊髓血管畸形治療
手術治療
髓內血管畸形的治療常需血管內療法與顯微外科手術相互配合。當脊髓后動脈的分支有多根動脈供應時,血管內治療最為有效。脊髓前動脈的注射造影因 為有可能損害正常的脊髓血流而變得復雜,特別是在脊髓前動脈不終止于血管畸形處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暫時性球囊阻塞、異戊巴比妥試驗和體感誘發電位有助于血管內治療病例的選擇。聚乙烯乙醇和氰化丙烯酸鹽為這類病變血管內治療的常用藥物。
顯微外科治療適于髓內多個血管球樣病變,這些病例常有明確的動脈供應。未成熟型病變在脊髓內的范圍更為廣泛,要把這些病變從有功能的脊髓組織上區別分離開來,往往是比較困難的。雖然體感誘發電位和暫時性滋養動脈夾閉的應用有助于對這些病變的判定及便于顯微外科手術的操作,但絕非易事。一般情況下,位于背側或中線部位的病變最便于外科手術切除,尤其是病變呈頭尾方向延伸狀者,包括超過兩個椎體者;但病變與脊髓前動脈密切相連者,則不適于外科手術。
手術患者取俯臥位,手術全程連續體感誘發電位(SEP)和運動誘發電位(MEP)監測。先行超過病變范圍的椎板開窗術。切開硬膜及蛛網膜以后,辨認并沿著這些滋養動脈分支,到與病灶連接處行銳性分離,游離動脈分支,電凝和切斷。在病變處行中線或旁中線切開脊髓。用棉卷輕柔分離,直至能清楚地辨認病灶。動脈滋養血管隨后被分離、電凝并切斷,將病灶輕輕地從靜脈根部分離露出。位于更腹側的滋養動脈分支在分離的后期變得更為明顯。小心地使用寬頭雙極電凝以減少靜脈曲張。術中需首先確定髓內病變可否切除。對未成熟型病變,可在誘發電位監控下進行減壓或選擇性夾閉滋養動脈。
未經治療的髓內血管畸形患者的神經功能將逐漸惡化。10~20年后,約半數病例的神經功能有顯著的惡化。在病灶能夠手術切除的患者,其療效大多令人滿意,且病情穩定。髓內病變被完全切除者中,60%的患者神經功能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