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當高速行駛的車輛緊急剎車時,額、面部撞擊到前方阻擋而致傷。
二、發病機制
其發生大多見于高速行駛的車輛急剎車或撞車時。此時,由于慣性的作用,司機或乘客的面、頜、額等部遭受來自正前方的撞擊(多為擋風玻璃或前方座椅的靠背),使頭頸向后過度仰伸;而瞬間,其頭頸又向前屈,因此,也易引起屈曲性損傷。此外,來自前方的其他暴力、仰頸位自高處跌下以及頸部被向上、向后的暴力牽拉等均可產生同樣后果。
上述暴力視其著力點不同,除可造成頸椎后脫位、Hangman骨折、下頸椎椎弓根骨折、齒突骨折伴寰樞關節后脫位等各種損傷外,其最嚴重的后果是對脊髓的損害。
頸椎在正常仰伸時,椎管內的脊髓及硬膜囊呈摺疊樣(手風琴式)被壓縮變短;但如果前縱韌帶斷裂、椎間隙分離,則可使脊髓反被拉長。此時的硬膜囊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如該傷者頸椎椎管較狹窄,則易使脊髓嵌夾于突然前凸、內陷的黃韌帶與前方的骨性管壁之中。尤其是在椎管前方有髓核后突或骨刺形成的前提下,這種對沖性壓力最后易集中到脊髓中央管處,以致引起該處周圍的充血、水腫或出血。如中央管周圍受損程度較輕,則大部分病理過程有可能完全逆轉痊愈;但如果脊髓實質損傷范圍較大,傷情重,則一般難以完全恢復,且易殘留后遺癥。
此外,這種損傷也易見于類風濕性脊柱炎、強直性脊柱炎、彌漫性特發性骨肥大(DISH)綜合征或Marie-Striimpell綜合征這類患者。主要是因為,此類患者由于病殘而使頸椎活動范圍明顯受限,甚易發生頸椎損傷,尤其是在飲酒之后,或因視力差或一過性腦缺血發作跌倒時。當患者面部朝前跌跤時,可引起頸椎后伸損傷,多見于頸6、頸7水平,以致前縱韌帶、纖維環及椎間盤斷裂;后縱韌帶亦多撕裂;偶爾有關節突關節的關節囊分離,也可伴有程度不同的神經損傷。
此類損傷可有以下三種結果:
1.無神經損傷 由于后伸損傷,脊髓很少受擠壓,特別是當椎管較寬時。
2.脊髓前動脈受損 引起動脈血栓形成與四肢麻痹。
3.脊髓不完全性損傷 前髓直接損傷,或因擠壓而致中央型脊髓損傷。脊柱越僵硬,損傷與不穩的程度也愈重,大多需要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