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
1、特異性的塔顱:塔狀短頭畸形,高突出的額頭,眼球突出,短鼻梁,短鼻,低位耳朵突出。頭長而扁。由于冠狀縫較早閉合,冠狀縫周圍骨組織不能再發育,而其他部位仍發育,使得前額明顯突出,皮膚有橫行皺紋。兩側眼眶中間距離增寬,眼窩變淺,眼球突出,上瞼下垂。外眼角下垂,斜視、弱視,或青光眼、白內障。面中部發育不良,鼻子低平。部分患兒有腭裂等。
2、神經系統:腦缺乏特異性變化,可有腦水腫改變,患者常表現有頭痛和驚厥,程度不同的智力低下,嗅覺、聽覺消失,繼發性視神經萎縮多見。
3、智力障礙:由于顱腔擴展的限制,顱內壓增高,視乳頭水腫,視神經萎縮,視力減遲或失明、腦水腫、頭痛、抽搐,聽力障礙、智力發育遲緩。
4、眼部:眼眶淺而扁平,眼球突出,兩眼距離過遠,上瞼下垂,可表現暴露性角膜炎、外斜視和眼球震顫。可有嬰兒性青光眼,6~7歲前視力一般正常,部分患者視力喪失。
5、指(趾)畸形:手足對稱性并指(趾),其程度不一,以第2,3,4指完全愈合最為常見。
6、四肢畸形:手或足對稱并指或趾。前臂短,橈尺骨融合,肩肘關節發育不全或固定,上肢運動障礙。
7、脊柱畸形:脊柱發育不全、脊柱裂,可伴有短頸畸形。
根據臨床表現具有顱骨和顏面骨的異常,伴有指(趾)畸形,可予以診斷。其中并指(趾)呈對稱性(即左右手/腳的并指是對稱出現的)為本病征的一大特征,是診斷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