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動脈狹窄引起腎血管性的高血壓,也有可能引起缺血性的腎臟疾病,腎動脈狹窄可以通過藥物來壓制高血壓和一些高血壓引起的并發癥,也可以直接通過手術的方式直接恢復腎血流來保護腎臟的功能。
(一)外科手術治療
適用于腎動脈狹窄介入治療失敗、多分支狹窄或狹窄遠端有動脈瘤形成及腎動脈起始部狹窄等情況。手術治療包括腎血管重建術(腎血管旁路移植、搭橋)、動脈內膜切除術(剝脫術)、自身腎移植術等。如上述治療無效,血壓難以控制者,可作病腎切除術。若病例選擇適當,手術治療的近期有效率可達85%~E15%,但據以往的臨床觀察,其遠期療效與介入治療無顯著差別。手術治療創傷大,需全身麻醉,對術者心、肺、腦等臟器功能尚有一定要求,臨床應用受到定限制。
(二)內科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不能阻止腎動脈狹窄進展,但能幫助控制高血壓,改善癥狀。單側腎動脈狹窄呈高腎素者,現常首選ACEI或ARB,但是必須從小量開始,逐漸加量,以免血壓下降過快過低。雙側腎動脈狹窄者應禁服上述藥物。為有效控制血壓,常需多種降壓藥物配伍應用。現代強效降壓藥甚多,藥物治療往往能有效控制腎血管性高血壓,而且在患者遠期存活率上藥物治療也與PTRA無差異,所以目前不少學者認為腎血管性高血壓應首選藥物治療。至于已導致缺血性腎臟病的腎動脈狹窄,為防止狹窄和腎功能損害進展,適時進行PTRA并放置血管支架仍為首選,若PTRA禁忌或PTRA及放置支架失敗,則可考慮外科手術治療。
(三)血管成形術
常做經皮經腔腎血管成形術(PTRA,用球囊擴張腎動脈),此治療尤適用于纖維肌性發育不全患者。由于動脈粥樣硬化及大動脈炎患者在擴張術后易發生再狹窄使治療失敗,故這些患者擴張術后應放置血管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