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髁骨折一般治療
一、治療
視骨折類型、移位程度、可否復位及每位醫師的臨床經驗等不同,在處理上差別較大,但仍應采取較為穩妥的方式。
1.對位滿意者 包括無移位的骨折及雖有移位但通過手法復位已還納原位、基本上達解剖對位者,可采取非手術療法。患肢以下肢石膏固定,但應注意避免內外翻及旋轉移位。
2.對位不佳者 應及早行開放復位+內固定術,其內固定方式視骨折類型不同而具體掌握。常用的方式包括:
(1)拉力螺釘固定:用于單髁骨折。
(2)單純骨栓固定:適用于單髁骨折。
(3)骨栓+鋼板螺釘固定:多用于T型、Y型、V型及粉碎型骨折。
(4)L型(Moore式)鋼板:使用范圍同前,但固定牢度不如前者,可加用拉力螺釘。
(5)其他內固定:視骨折的類型、移位情況、施術條件及個人習慣等不同尚可酌情選用長螺釘、鋼絲及其他內固定物,以求恢復關節面的完整而有利于下肢功能的康復。
(6)合并有其他損傷:應酌情加以處理。
①血管傷者:多因骨折端刺激腘動脈引起血管痙攣所致,破裂者較少見,先予以牽引下手法復位,如足背動脈恢復或好轉,可繼續觀察,擇期行探查術(可與開放復位及內固定同時進行);如復位后足背動脈仍未改善,且疑有動脈損傷,則應立即手術探查。
②神經損傷:以觀察為主,除非完全斷裂者,一般多留待后期處理。
③合并膝關節韌帶傷:原則上早期處理,尤其是側副韌帶及交叉韌帶完全斷裂者。對半月板破裂,不宜過多切除,僅將破裂的邊緣或前角、后角部分切除即可。
二、預后
復位滿意,固定牢固,一般預后良好。
股骨髁骨折辨證論治
中醫治療
①內治法:根據骨折愈合過程,分為三期辨證治療,再根據年齡、體質、損傷程度、損傷部位進行個性組方配藥。一般規律是:骨折早期宜破,中期宜和,后期宜補。這種破、和、補的分期治療,就是在治療骨折的始終必須掌握治傷與扶正的關系。骨折初期是指骨折傷后l~2周,常用攻下逐瘀法、行氣消瘀法、清熱涼血法等,可用活血靈、解毒飲、活血疏肝湯;中期是指骨折傷后3~4周,常用和營止痛法、接骨續筋法、舒筋活絡法等,如三七接骨丸、養血止痛丸;后期是指骨折1個月以后,常用補氣養血法、健脾益胃法、補益肝腎法、溫經通絡法等,如加味益氣丸、特制接骨丸。
②外治法:外治法是指骨折損傷后的局部用藥,如敷、貼、洗、搽、撤、浸、熨等,根據骨折三期辨證,一般初、中期以藥膏、膏藥敷貼,如活血止痛膏,后期以藥物熏洗、熱熨或涂擦,如展筋丹、展筋酊。